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13
学院服务检察事业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培训师资 :
学院选派专业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师资到北京等地学习,为开发培训课程做好准备。
学院教师参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回学院后及时开发修订后刑诉法的培训课程,并制作课件。
通过与瑞典项目方协调,组织省院干警和学院教师旁听中瑞检察官培训班,使更多检察干警受益。
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培训 :
利用现有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如“中瑞检察官与人权保障暨课程开发”研修班。
组织优秀教师到基层院开展巡讲活动,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
注重培训效果 :
学院积极协调,统筹安排,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利用各种优秀教育资源为检察干警学习修订后刑诉法服务。
选派优秀教师到基层院开展巡讲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加强人才交流互聘 :
健全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与检察机关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加大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力度,吸纳优秀年轻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参与检察改革和一线业务。
支持法学专家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兼任客座教授,促进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机衔接。
通过以上措施,学院在教育培训职能上积极服务检察事业,为检察干警提供了高质量的学习和培训资源,推动了检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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