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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3-27
湖南高考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总分计算 :
湖南高考的总分为750分。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共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科目构成 :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50分,共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包括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等级分计算 :
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2%。
各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具体计算公式 :
总成绩 =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外语成绩 + 选择性考试科目1成绩 + 选择性考试科目2成绩 + 选择性考试科目3成绩,每科成绩按照原始分或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综上所述,湖南高考的分数计算方式是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每科150分,共450分)和选择性考试科目(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组成,总分为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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