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11
十小招生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居住凭证 :
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
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本市无房的证明。
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
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户籍要求 :
户籍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及务工证明。
其他材料 :
需要持父母及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前班的成绩册及班主任的评语,缴纳小学一年级的服装费。
报名时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生批次 :
第一批: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监护人辖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
第三批: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
特别提醒 :
全家户口本应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户口页户号不一致的提前到户籍科更正。
凡有严重缺陷的(盲、聋、哑、残、自闭症、多动症以及智障)学校将不予接收,我市有专门的特教学校,能够给这类学生提供专业的教育。
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当年的招生简章,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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