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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9-04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自考挂科后,考生不能直接申请补考,而需重新报考该科目。不同于普通考试,自考没有补考一词。考生未通过考试后,可以选择重新报考该科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考试。对于补考次数,自考并没有限制。如果考生未通过某科目的考试,可以多次重新报考该科目,直到通过为止。然而,自考的成绩保留的是单科最好的成绩。也就是说,如果刚好达到及格分,但还未满足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考生仍然可以继续考该科目,直到满足条件为止。因此,考生可以在自考挂科后重新报考该科目,而且可以无限次数地重新报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考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考生需要认真备考,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应试技巧,才能成功通过考试。同时,如果考生已经达到了单科的最好成绩,但尚未满足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也需要继续报考该科目,直到达到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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