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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7-04
南昌大学博士生的补贴标准如下:
根据南昌市新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
其他补贴
理工医科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购房补贴19万元(分十年支付),无科研启动费用,且在校期间不得转岗。
引进政策提供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配偶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工作,视情况实行调入、人事代理、聘用等。
博士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申请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南昌大学或查看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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