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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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6-26
安徽建筑大学的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等奖:占学生人数的5%,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占学生人数的10%,每生每学期300元。
三等奖:占学生人数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获奖总比例不超过35%。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品德优良、遵规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有课程补考记录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评定。
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学生申请、民主评议,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系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并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学院对获奖学生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证书”,奖学金由财务处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约20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约500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初选和决选环节,包括提交课程设计作品、线上投票和PPT答辩。
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社会奖学金:根据当年执行的社会奖学金协议确定评选名额和金额。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最新的参考信息是2024年5月1日的,请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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