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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7
韶关秋季转校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转学对象 :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在校学生,拟申请在秋季转入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
学位安排说明 :
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申请对象为韶关市户籍的,本区先予保障其转学需求。
在不突破大班额人数规定的情况下,各校各学段空余学位数量有限。转学须视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在就近学校空余学位不足时,如申请人不接受统筹安排的,将不予安排学位。
在空余学位数量少于申请学位人数时,一般按以下情况分顺序安排学位:
第一顺序:“房户一致”。指学生是韶关市户籍,学生随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持有房产的地址一致的。
第二顺序:“单房产”。指学生非韶关市户籍,其监护人持有的房产地址在韶关市范围的。
第三顺序:“租房”。指学生非韶关市户籍,学生随监护人在韶关市租赁房屋居住的。
符合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对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其他条件 :
家庭搬迁:如果家庭因为工作、居住等原因搬迁到韶关市的其他地区,可以申请转学到当地的小学。
就近入学:韶关市可能会有就近入学政策,要求学生就读离家最近的小学,以方便学生的上下学和家长的照顾。
特殊情况:例如家庭变故、身体健康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转学申请。
申请流程 :
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芙蓉新区西联派出所管辖的,可向韶州中学提出转学申请。在韶州中学招生片区(即芙蓉新区)以外学校完成七年级学业的学生优先转入。招生片区外的申请人数超过100人时,采用抽签办法确定转入名单。
建议家长在申请转学前,详细阅读韶关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转学政策,并咨询相关学校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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