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01
广西高考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计算公式:语文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数学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外语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
选择性考试科目 :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
加分政策 :
全国性加分项目 :
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15分加分。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15分加分。
“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7分加分。
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5分加分。
“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3分。
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3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 :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可获得7分加分。
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2023年及以后地方性加分项目中的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调整为边境县考生加分。
总成绩计算 :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建议 :
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语文、数学、外语)。
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
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
请注意,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