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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9-03
1、提出申请:考生如果对某门课程成绩有异议,首先需要到考区招办领取并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
2、提交材料:考生需持《成绩复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以及青岛科技大学自考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地的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3、成绩复核: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后,山东省考试管理中心成绩复核小组将进行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复核成绩告知单》反馈给考生。
4、再次申请:如果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复核结果通知后,通过考生所在市招考办提出再次复核申请。再次复核并经成绩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同一考生的有关异议申请。
自考成绩复核不会重新阅卷,而是检查计算所得分数是否有统分错误。这包括确认是否出现了漏评、加错分、漏分等情况。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在青岛,具体的操作流程是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区市招考机构填报成绩复核申请信息。整个复核流程预计在申请复核后的3-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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