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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8
学校招生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招生计划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投档比例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山西省实行的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约为招生计划的105%。
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主要有分数优先、专业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大部分学校采取的是分数优先,提前批的话,有的采取的是志愿优先。
身体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被录取的同学来说,除了关注自己被录取到哪所大[阅读全文]标签: 录取规则,还需注意身体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高校会根据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综合排名后给予录取的机会。
选考科目要求 :改革省(区、市)招生的高校,要按有关要求提出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规定 :包括报名资格、报名办法、体检要求等,具体细则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选拔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新生。考生和家长在了解这些规则后,可以更好地进行报考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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