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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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21
幼儿园招生顺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户籍优先原则 :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
户籍在本街道内的幼儿优先于户籍在外街道的幼儿。
房产优先原则 :
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的幼儿优先录取。
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则优先录取。
社保和居住证优先原则 :
父母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幼儿优先录取。
相对就近原则 :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
统筹调剂原则 :
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其他条件优先原则 :
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随机派位原则 :
若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家长在报名幼儿园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招生政策,了解并确认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录取顺序中的某一类别,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此外,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的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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