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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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1
芦溪小学的招生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原则 :
坚持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口有效证明。
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招生对象 :
学区范围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政策优抚对象、随迁子女等家庭儿童少年。
以学生家庭实际常住地址为主要入学依据。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入学新生为2023年六年级毕业学生。
招生批次 :
第一批次 :有房有户类及村民子女
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房)。
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最近六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
村民子女:村民子女对应学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 :有户无房类
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
建议家长在准备入学材料时,仔细核对所有必需的文件和证明,确保符合招生要求,以便顺利完成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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