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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9-04
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或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本人毕业课程成绩表等。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如物流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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