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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9-09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疑议可通过
(一)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或到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申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须于规定时间前将规范填写的申请表递交到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办理。原则上申请复查的考试科目不得超过三项(不含政策加分项)。
(二)各地考试机构受理后,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自治区招办。
(三)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办抽调部分评卷专家,会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请成绩进行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复查仅限于漏评及小题分汇总情况,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由所在地考试机构向考生反馈。
(一)成绩将于11月16日12时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http://xxcx.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http://crgx.zsks.edu.xizang.gov.cn:8082)统一公布。
(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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