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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6
宁明县的初中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原则 :
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统一管理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统一审核方式招生。
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 :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 :2024年小学毕业生(含辖区内到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残疾儿童少年 :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可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由老师送教上门等方式入学。
招生范围及人数 :
民族中学 :2024年7月31日前户籍在县城兴宁大道(以路为界,兴宁大道中、西至兴宁大道西与凤翼)的适龄儿童。
普通高中招生 :
招生指标分配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
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县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
招生录取管理 :各校要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的权利。
资助政策 :
寄宿制学生 :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制学生 :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
其他 :
六年一贯制 :宁明中学自2020年起继续招收“六年一贯制”初一新生,利用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名牌大学苗子。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建议家长和学生关注宁明县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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