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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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24
合肥本部招生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依规原则 :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免试就近原则 :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学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建议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并遵守这些招生政策,以便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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