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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05
肇庆市针对初三毕业生的招生政策体现了分批次录取、按类别招生、严格限制跨区域招生等关键要点。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批次一 :包括国家级重点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批次二 :涵盖其他各类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报考资格 :
持有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
港澳台居民子女。
其他社会人员持有初高中毕业证者。
限制条件 :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或结业生不得报考。
触犯刑律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招生区域 :
公办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禁止跨区招生。
民办高中严禁跨审批区域招生。
录取规则 :
遵循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
被前面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
报名地点 :必须在肇庆市进行报考。
随迁子女 :享有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录取资格。
招生纪律 :严禁通过培训班、竞赛等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综上所述,肇庆市的招生政策通过分批次录取、明确报考条件和限制、坚持属地招生原则等措施,旨在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教育公平,并保障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家长和学生应密切关注肇庆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细则,以确保顺利参与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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