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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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3
大同实验小学的招生政策如下:
招生对象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内,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
御河东路以东,兴云街以南,文瀛北路以西,西京街以北的行政区划内。
入学基本条件 :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
具有学区内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如果拆迁安置房屋非原自住房屋,按照二手房对待,手续需三年以上;如果父母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手续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并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
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以确保适龄儿童能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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