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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27
山东高考考生的排序主要依据高考总成绩,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按照高考总成绩排序 :
所有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
若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语文和数学总成绩
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
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若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则视为同分同位次。
科目成绩排序 :
文科(文史类和艺术文)和理科(理工类)考生的成绩排序略有不同:
文科:总分(含特征加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理科:总分(含特征加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特征加分 :
若考生有特征加分,该加分会计入总分进行排序。
随机码 :
若所有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在编场时统一随机生成的考生随机码,随机码小者位次在前。
综上所述,山东高考考生的排序首先依据高考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和特征加分,若仍相同,则通过随机码进行进一步区分。这种排序方式确保了公平、公正,能够准确反映考生的相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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