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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5-16
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研究生考试,以下是关于研究生招生加分的相关信息:
加分条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达到报考条件后,在3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申请流程
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报加分政策。
考生需在初试分数出来后,根据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会由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初试总分上加分。
注意事项
加分项目不累计,如果考生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按照最高项加分。
如果加分后仍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需提交材料。
考生应密切关注各学校官网信息,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和材料提交。
请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招生单位或相关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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