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学网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5-07-09
天津高考报考排序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根据考生的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名,总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如果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都相同,则按照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排序。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系统会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先检索其志愿并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如果以上所有排序规则仍无法区分同分考生的排名,将根据考生的档案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包括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
在天津新高考中,除了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三门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物化生历政地)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为了使新旧高考制度下的位次具有可比性,存在一定的位次换算公式。例如,新高考位次除以选物理的人数等于旧高考理科位次除以理科人数,以此类推。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自己的成绩和同分考生的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的可能性。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