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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6-22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概览
全国性加分项目
1. 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地区不同,加分分值有15分、7分、5分或3分不等
地方性加分项目
1.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7分
2. 8个边境县考生:根据“三统一”条件,加分分值有15分或5分
注意事项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加分资格审核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变。
2024年起,逐步取消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
2024年起,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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