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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9-05
1.考生应当诚实守信,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与报名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前25分钟凭相关证件进入考场。
4.按规定时间参加当期科目考试,陈述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演示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交谈。
5.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橡皮(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收发设备)、电子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得在考场内自行转移文具和物品。
6.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照监考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验证考生在领取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8.所有答案都要在答题卡上回答,选择题要用2B铅笔填写。非选择题应使用黑色钢笔和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其他彩色钢笔或铅笔(绘图除外)答题。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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