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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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21
辛集小学招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条件 :
农村中小学 :
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市区中小学 :
市区户籍常住居民子女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父母拥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自有住宅,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学生及父母户籍地址与住宅房产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市区户籍常住家庭适龄儿童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购买商品住宅居民子女 :学生父母在市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
购买商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 :无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市区房产入学,房产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其他条件 :
稳定居住原则: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应保持家庭住址稳定。学生祖辈房产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学生父母共有除外)。
严控班额原则: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超计划招生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和拨付公用经费。
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查阅最新的招生政策,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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