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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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9
桃江初中的招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常住居民子女 :
具有城区所在地户籍,且居住在城区。
现役军人子女 :
父母一方为驻桃部队现役军人且居住在城区,需提供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因父母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
提供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本人及家庭户口簿。符合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象的子女,还需提供招商企业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非城区户籍居民子女 :
A. 父母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 :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房屋检索证明、本人及家庭户口簿。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出具《住房证》和租赁协议。
B.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半年以上,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C.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半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 :
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
年龄要求 :
凡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原则 :
坚持合理划片、阳光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在桃江初中接受教育。建议家长根据最新的招生政策,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时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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