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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17
睢宁县2024年的初三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计划 :
睢宁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9165人,其中普通高中4665人,职业学校4500人。
四星级普通高中(睢宁中学南校、睢宁中学北校)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70%。
报名要求 :
所有在籍应届生和有报考意向的往届生均应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往届生不能报考睢中南校及睢中北校。
在本县参加中考并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和非本县户籍初中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高中的,须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取得高中学籍后,通过转学的方式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
普通高中指标生 :
睢中南、北校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
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不满二年且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情况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显著位置和教室内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
招生范围 :
公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报名手续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专业加试 :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专业以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录取控制线 :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俗称“死档线”),低于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只能选择我县中等专业学校注册入学。
自主填报 :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建议家长和学生仔细阅读相关政策,了解报名流程和录取标准,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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