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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10
江苏中考加分政策主要针对具有特殊才艺和成就的考生,加分条件如下:
国家二级运动员、省级及以上运动队成员、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前六名、江苏省学生体育竞赛前三名,可直接加10分。
参加国家及以上比赛并获得艺术类证书者,直接加10分;省级及以上文艺竞赛前三名者,加5-10分。
参加国家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证书者,直接加10分;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前三名者,加5-10分。
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者,直接加分5分;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满50小时者,加1-5分。
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照顾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认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含台湾户籍)、港澳籍的考生加分与高考加分政策同向调整,由原来照顾10分,调整为照顾5分。
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政策,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的加分政策和宿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照顾加分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视为当年录取该学校的一般生,同时可以享受适当的加分政策。
对在社会公益活动、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军训等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考生,可获得一定的加分。
对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英语口试A等证书的考生,可获得加分。
对在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填报志愿时获得额外加分。
建议:
考生和家长应仔细了解并确认各项加分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条件,确保符合加分资格。
由于加分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
对于有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应选择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确保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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