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26
平山小学的招生要求如下:
招生对象 :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户籍要求 :
持有平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就近免试,安排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七年级。
房产要求 :
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
自建房(小产权房)提供购房(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
租房户提供《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
其他材料 :
无具法律效力材料印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法定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学籍基本信息表》(此表由小学负责提供,须加盖学校公章)。
招生原则 :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要求。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取积分入学办法。
报名流程 :
招生报名期间,主城区各初中、小学等均设立报名服务点,进行报名咨询、指导、服务工作。
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学生,家长可咨询服务点,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其他优待政策 :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人才绿卡等教育优待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务工/经商等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提供相关经商或居住证明材料。
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最新的招生通知,了解具体的报名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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