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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9
广西的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分:750分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共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
综合成绩:
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50% + 艺术统考成绩 × (750/300) × 50%
科目权重
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权重为30%
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历史):每门满分100分,权重为10%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权重为20%
等级分计算
等级划分: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人数比例:
A等级:
15%
B等级:35%
C等级:35%
D等级:
13%
E等级:2%
分数区间:
A等级:
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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