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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11-14
东莞政府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学费减免政策如下:
东莞户籍学生:从2013年秋季起,就读公办中职的东莞户籍学生学费按照实际收费减免。
民办中职学校学生:学费在3500元内按实际收费减免,超出3500元部分自付。
东莞户籍学生:从2016年春季开始,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减免标准全部统一为3500元/年。
非东莞户籍学生:包括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同样享受3500元/年的减免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东莞户籍3—6岁低保家庭学前儿童和学前孤儿,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80元和每人每年48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或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等,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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