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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1
高考最后成绩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的满分各为150分,总计450分。
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或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的满分各为300分,总计600分。
总分 =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外语成绩 + 理科综合成绩或文科综合成绩。
对于“3+1+2”模式的高考改革地区,前三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历史或物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后两个科目(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的两门)按等级赋分制计算分数后计入总分。
在“3+1+2”模式中,语文、数学、英语直接以实际得分计入总分,历史或物理也直接以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这四门科目中,考生任选两门,这两门科目的成绩并不是直接以实际得分计入总分,而是需要经过计算机二次重新赋分后,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所有学科的成绩加在一起即为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化学(或生物)、地理(或政治)。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综上所述,高考最后成绩的总分计算方式是将所有科目的成绩相加,其中部分科目需要经过等级赋分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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