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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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1
江汉大学的奖学金获取方式如下:
根据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根据当年省、市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学年选拔10名候选人,每人10000元。
每学年选拔20名学生,每人5000元。
同时奖励获得优秀学生一级奖学金和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按照捐赠单位(个人)的要求进行评审和发放。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如困难补助、留校困难学生春节慰问金、勤工助学等)。
奖学金的评选通常经过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评的程序。具体的评选细则和条件,学生可以参照《江汉大学学生手册》中的评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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