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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11-14
自考学士学位证书是由 主考院校颁发的。具体流程为:
1. 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后,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而主考学校则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工作。
3. 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后会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因此,自考生需要向主考院校提交申请,并通过相应的评审程序后,方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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