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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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1
文件依据:
《渭源县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的通知》
《渭源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的通知》(渭教发﹝2024﹞512号)
减免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学期减免500元
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
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家长另行收取
减免对象:
甘肃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
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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