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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2
浙江专升本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
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
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原则上为1:1,即每个考生对应一个招生计划。
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
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5月18日8:30平行志愿投档。
5月18日16:3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月19日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5月20日8:30至16:30填报征求志愿。
5月21日8:30征求志愿投档。
5月21日16:3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需在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
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信息根据2023年和2024年的数据整理而来,具体规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考生应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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