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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2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退学费的相关政策如下:
休学期间不需要退还学费,学费将在复学时按照开学的学费标准计算。
学生因故退学,经学院批准,可以退还相应部分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在开学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退学批准的,全额退还已缴学费。
在开学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已缴学费的90%。
在开学第一学期开学二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已缴学费的80%。
学生因故退学,需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退学文件”(新生凭招生办公室开据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或批准件),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
建议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时,仔细阅读学院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退费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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