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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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7-01
在疫情期间,关于大学学费的计算有以下规定: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如果学校通过在线教学、疫情结束后补课等方式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可以不退学费。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的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具体为: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应退还给学生。
疫情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都是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来收取的,未使用的部分可以退还给学生。建议学生和家长与学校保持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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