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18
职责是培训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
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教学研究。使教师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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