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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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21
取消了法律分析:自2018年12月19日起,四川省已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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