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4-27
还可以作为证据。
提取物证未做笔录、记录属于物证提取程序违法,其后果并不必然导致证据失去证据资格,不能在诉讼中被使用。提取物证未做笔录、记录,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证据补强,例如未做记录原因是记录条件不具备、欠缺,可以由侦查人员说明情况,签名并由侦查机关加盖公章。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缺乏提取物证记录会导致证据的证明力降低,降低到什么程度需要结合是否还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加以判断。例如,侦查机关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一幅眼镜,未做提取笔录或提取记录,如果侦查机关在勘察现场是有录像,也可以证明证据来源,物证效力不会降低。又例如上述眼镜在提取时,没有对证据持有人进行询问,事后补充了询问笔录,物证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再例如,上述眼镜的提取,无任何证据佐证,眼镜上检出被害人DNA,该物证的证据来源不能被证明,物证依然属于案件中的证据,但证据丧失了合法性,其效果应该是被排除使用。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