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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4-30
在潮州,参保职工分娩或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可以享受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待遇。
产前检查补助标准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领取方式如下:在所在城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女性,可凭社保卡、身份证直接挂账办理生育补助费、门诊产前检查补助的结算。经审核后,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门诊产前诊断补助直接转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再将补贴发放到参保本人。更多信息可以咨询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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