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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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5-03
科技处(社科办)是主管学校科学研究活动以及相关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一位处长和两位副处长,下设自然科学管理科、人文社科管理科、成果管理科和校地合作科。其主要工作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科技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编制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科技处(社科办)党建、意识形态和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制定(修订)学校科研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运行和验收等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校级科研平台(研究院、中心、研究所)和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运行和验收等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处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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