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5-10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21〕6号)和《山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晋人社发〔2007〕18号)等文件规定,山西省企业转事业教师退休待遇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具体可以参阅《山西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管理办法》(晋财社〔2014〕25号)和《山西省企业转事业教师退休待遇实施办法》(晋人社发〔2018〕69号)等文件。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