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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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5-13
1、申报对象
与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
(1)申报企业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2)申报对象必须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3、申报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认定表》《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表》;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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