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发表网资格考试

四川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6-11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的职工人均工资×12个月÷365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

女职工顺产有98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者,有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者,有42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互联网以及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Email:877757174@qq.com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邮箱:877757174@qq.com
Copyright @ 2025 91发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陕ICP备202402852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