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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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6-14
交验材料1、属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1)《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3)《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4)《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的提交《居民户口簿》;(5)军队聘用证明。
2、属非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1)《聘用合同》;(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4)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文职人员招聘指标批准书、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下发的聘用通知、军队聘用证明。
3、上述人员,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在部队集体户落户的,提交集体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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