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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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6-2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同统考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花费少的特点,应考者不受已受教育程度、年龄等限制,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