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7-02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之规定: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四条之规定: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下岗可能有点严重,但是教学资格会受影响。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