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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7-08
不需要了。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现在会计的入门级证书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每科均为60分以上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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