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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7-18
南京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新政策如下(一)普通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
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4500元。(二)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等条件下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一)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线1000元。(二)普通慢性病按不同病种实行不同的限额管理。起付线以上,限额以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同等条件下住院比例报销。同时患有多种普通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该病种支付限额的50%比例增加,累计不超过增加病种中最高病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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